许唐成五年半之前就已经听懂了的歌,他到现在才懂,这便是他们之间,相隔的那六年。
第六十四章
“《journey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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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辙记不清了,但他确定他没有什么刻的理解,因为他记得,他在歌曲的后半段便睡了过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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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ourney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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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什么?”易辙拿起被徐壬放到桌上的信封和信纸,问。
tillifindmybsp;正常的速度他追不上许唐成,他就用两倍,三倍的速度去追。他可是在那个光影下的大台阶前抱着许唐成说过,他跑很跟快,无论许唐成到了哪里,他都能抱到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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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辙看着窗外,可是泪却躲不过歌词的追击。他突然有恨这巧合,就像是有个人站在云端,居临下,在告诉他,看,这就是从开始注定的结局,我那么多年前就给过你提示,可是你没有半警醒。
在这个上要迢迢万里,奔赴远方的凌晨,易辙忽然明白,原来时间是无法逆转的,也是无法以常速追击的,它背着人成就了一切的因果,人们认为自己幼稚,无知,莽撞,却仍对此毫无察觉。
“快写啊,山哥说这两天写好了给他。”
那是他是怎么理解的呢?
歌曲落下最后两句,易辙一偏,看着浑浊玻璃里的自己笑了。
六年,易辙想,不就是六年么?他追,他走完。
这才是他的旅程。
无故失踪那一次之后,山哥有好几天都没给易辙好脸。不过易辙被这么对待惯了,除了小心着不再惹山哥生气之外,安安分分,照常该测数据测数据,该验证验证,一也没受这位大师兄黑脸的影响。倒是可怜了徐壬,夹在两个人之间当传话筒不算,还要逗了这个逗那个,累得够呛。
“突然想起来,这首歌里我最喜的一首歌,歌名倒是很适合现在。”
“什么?”
易辙将那个信封翻过来,又覆过去,问徐壬:“为什
淌的英文他已经都能听懂,那时候昏昏睡,现在却是再清醒不过。
“是我喜的一位女歌手,这是她的第一张专辑,讲的是一个个旅人的故事。”
相机里记着呢。
易辙觉得稀奇,他还从没写过这东西。
旅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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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书?
“一封家书。”徐壬说,“山哥让拿过来的,咱们一人写一封,能从这寄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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